作者: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06日 16:52 截至2023年12月11日点击量为1829次
全校各单位:
2023年2月13日至2月22日我校2022至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期间,教学质量督导室和本科教学督导团对考试情况进行了巡考督查,发现了6起教师影响考试的相关行为。为严肃考试纪律,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2月18日上午《物联网控制》(IB00058)期末考试中,考试题目出现选择题选项缺失、简答题图片缺失、填空题考题重复、计算分析题题干错误的问题,影响考试正常进行,该试卷出题人为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王某某老师。根据《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深技大〔2019〕7号)第三条规定,经学校认定,该事故为三级教学事故。
二、2月18日下午《人工智能导论》(IB00105)期末考试中,考试题目出现选择题题干缺失、简答题图片缺失的问题,影响考试正常进行,该试卷出题人为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黄某某老师。根据《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深技大〔2019〕7号)第三条规定,经学校认定,该事故为三级教学事故。
三、2月19日上午《Python语言程序设计》(IB01017)期末考试中,考试题目出现选择题答案印刷在试卷上的问题,影响考试正常进行,该试卷出题人为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王某老师。根据《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深技大〔2019〕7号)第三条规定,经学校认定,该事故为三级教学事故。
四、2月19日上午《Python语言程序设计》(IB01017)期末考试中,监考老师体育与艺术学院刘某某未到考场。经通知,考试开始22分钟后到达考场。根据《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深技大〔2019〕7号)第三条规定,经学校认定,该事故为三级教学事故。
五、2月19日上午《模拟电子技术》(NMZ0001)期末考试中,监考老师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付某某未到考场。经通知,考试开始25分钟后到达考场。根据《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深技大〔2019〕7号)第三条规定,经学校认定,该事故为三级教学事故。
六、2月19日上午《电力电子技术》(SG00164)期末考试中,监考老师创意设计学院陈某某未到考场。经通知,考试开始15分钟后到达考场。根据《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深技大〔2019〕7号)第三条规定,经学校认定,该事故为三级教学事故。
上述六位老师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,由教务部、人力资源部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请相关学院予以高度重视,加强检查、督促整改。请广大教师认真吸取经验、引以为戒、提高认识,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增强责任心和纪律意识,坚持以教学为本、以学生为本,认真仔细做好各项教学工作,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。
纪检监察室
2023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