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单位:
教学质量督导室在2023-2024-2学期日常巡查中发现以下3名教师上课迟到的情况:
1. 2024年6月20日(星期四),C-5-208教室第1节《商法基础》课程,商学院某外籍教师上课迟到;
2. 2024年6月21日(星期五),C-5-532教室第1节《跨文化交际》课程,外国语学院邱某某教师上课迟到;
3. 2024年6月25日(星期二),C-5-202教室第1节《高等数学A2》课程,工程物理学院李某某教师上课迟到。
教学质量督导室在2023-2024-2学期期末考试巡查中发现以下6名教师监考迟到的情况:
1. 2024-07-02(星期二),C-5-402教室,14:30-16:30,《微积分2》(IB00166)考试,副监考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陶某某教师监考迟到;
2. 2024-07-05(星期五),C-5-217教室,14:30-16:30,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》(MA00020)考试,副监考工程物理学院尤某某教师监考迟到;
3. 2024-07-08(星期一),C-5-302教室,9:00-11:00,《电路分析A》(SG00379)考试,主监考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王某某教师监考迟到;
4. 2024-07-08(星期一),C-5-105教室,9:00-11:00,《电子技术》(HE00177)考试,副监考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蔡某某教师监考迟到;
5. 2024-07-09(星期二),C-5-314教室,9:00-11:00,《电路分析B》(SG00380)考试,副监考音乐学院朱某某教师监考迟到;
6. 2024-07-09(星期二),C-5-208教室,9:00-11:00,《现代物流概论》(UT00085)考试,副监考商学院张某某教师监考迟到。
依据《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(暂行)》(深技大发〔2024〕69号)文件规定,经学校认定:
商学院某外籍教师为二级教学事故;
外国语学院教师邱某某、工程物理学院教师李某某、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教师陶某某、工程物理学院教师尤某某、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教师王某某、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教师蔡某某、音乐学院教师朱某某、商学院教师张某某等8人为三级教学事故。
以上9位事故责任人按学校人事、教学管理等相关规定处理。望广大教师认真吸取经验、引以为戒、提高认识,认真落实教师主体责任,增强责任心和纪律意识。
教学质量督导室
人力资源部(党委教师工作部)
纪检监察室
2024年10月18日